为保障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健康权益,浙江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了2023年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本文将详细介绍发放条件、标准金额、发放月份及企业责任,帮助企业合规执行。
一、发放条件
高温津贴适用于在高温天气下(即日最高气温达到35°C及以上)进行露天作业,或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劳动者。企业必须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发放津贴,不得以实物替代。
二、标准金额
2023年,浙江省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月200元。具体金额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标准基础上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规定下限。津贴应在工资中单独列项,并按时足额发放。
三、发放月份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通常为每年的6月至9月,共4个月。企业需根据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预警及实际工作环境确定具体起止日期,并在整个高温季节持续发放。若高温天气提前或延长,企业应相应调整发放期限。
四、企业责任与注意事项
企业应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包括提供清凉饮料、调整作业时间、加强健康监测等。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企业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企业需做好记录以备核查,确保符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2023年浙江高温津贴发放周期为4个月(6月至9月),标准为室外300元/月、室内200元/月。企业应积极履行责任,保障员工权益,避免法律风险。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企业服务机构获取进一步指导。